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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范围
成品药:各种中成药、西药、新药、特效药、生物制药、中药、草药 原料药:各种原料药、化学制药、医药中间体 医疗产品:医疗设备及仪器、医用消耗品、医用敷料、救护设备、诊断设备及用品、眼科仪器及设备、耳鼻喉科设备、牙科设备及用品、医用试剂及设备,医疗保健品及器材、医疗机构及实验室技术设备、医学信息及技术交流、美容仪器 制药设备:药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药品包装设备、药品包装材料、药品生产、清洗消毒配置系统
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位:15500元人民币/间(3m×3m)注:可两面销售的优良展位; 2.普通非标展位:14000元人民币/间(2m×3m);展位配置包括:三面围板展间,公司英文楣板,地毯,日光灯一盏,咨询台一张,椅子两把,220V/5A电源插座一个,中国展区的统一特装。 3.人员费用:7500元人民币/人(含行程内食、宿、交通、往返程国际机票、机场税、出境保险、随团翻译等费用)。
4.签证费用:签证费为500元/人,参展代表提供护照原件及一寸彩照一张,我司可协助办理签证。 5.展览期间需聘请翻译的,费用约为20至30美元/天.人,由企业现付给翻译人员。组委会可协助联系。 6.我司可提供专业越文翻译服务,500汉字以下的产品说明书免费,500汉字以上适当收费,如需制作越文广告喷绘,我方可协助制作,请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人员出境手续办理
1.参展代表持护照出境越南,签证手续由我方组委会协助办理,参会代表请提供护照原件及一寸彩照一张,并邮寄致我方组委会 2.如参展代表持公务护照,则免签证,但需到当地外事办公室办理出国任务通知书。
参展手续
1、请各参展商认真填好“参展协议”表格,并将此表传真至组委会,以确认预定展位; 2、我方在收到“参展协议”表格后按报名次序确定展位,在参展单位缴纳全额展位费后,展位预订方可生效,余下费用可在开展一个月前付清,组委会将通知其他相关事宜。 3、确认展位后请将参展商的企业简介、参展产品清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组委会,要求是中、英文资料各一份。
展品运输
A类展品:轻便型展品 此类展品是轻便的可随人员携带过境的,要求用行李箱或行李袋包装好,不能用木或纸箱包装,以行李物品申报,
重量不应超过20公斤, 由参展企业自行携带,无运输费用。 B类展品:数量较大的产品及较大型设备
此类展品需以展品报关,并提前运输至胡志明市,具体的运输办法请致电组委会,此类展品需在2008年7月31日前向组委会申报完毕,运输及海关手续费用由企业自理。
组委会将为中国企业提供的免费服务
一、建立中国企业展区,由我方组委会统一进行特装。 二、长期协助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向越南卫生部进行药品登记注册,提供全程的药品登记服务。 三、长期免费向中国参展企业提供越南医院及医疗机构招投标信息。 四、免费参加在展览期间由越南卫生部组织的专场政策介绍会和考察医院、药厂。 五、免费为每家中国参展企业提供2007版的《越南医药医疗市场投资指南》,此书详尽概括越南市场现状及最新的外国药品在越登记注册程序,医疗设备进入越南市场的相关规定等。 |